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百日攻坚战”整治行动持续进行中,电动车驾驶人和行人请注意……

2021-08-30 11:48:28

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持续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百日攻坚战”整治行动,自发布机动车整治重点之后,近日,柳州交警发布了行人、电动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的重点及内容。

 

重点路口

文昌路桂中大道路口;潭中东路桂中大道路口;东环大道高新三路路口;学院路马鹿山路路口;荣军路银桐路路口;柳江大桥鱼峰路路口;静兰路华润路路口;官塘大道新柳大道路口;和悦路阳和中路路口;北站路八一路路口;八一路广场路路口;胜利东路白沙路路口;柳太路潭中西路路口;柳工大道革新路路口;航银路航一路路口;航三路航生路路口;柳堡路兴柳路路口;各城区交警大队日常工作中的其他重点管理路口。

重点路段

(各城区公安交通管理示范道路)
 
城中辖区
文昌路、学院路、东堤路、潭中东路。
 
鱼峰辖区
鱼峰路、驾鹤路、荣军路、西江路(静兰路口至静兰大桥西)。
 
柳南辖区
柳太路(革新路口至潭中西路口)、城站路(柳邕路口至红光桥路口)、潭中西路、河西路。
 
柳北辖区
三中路、北站路、八一路、胜利路(跃进路口至北雀路口)。
 
柳东辖区
宝骏大道、翠岭路、九子岭大道。
 
柳江辖区
柳北路、柳西路。
 
北部新区

柳长路(长塘—沙塘路段)。

整治重点违法

行人

严禁闯红灯;严禁乱穿马路;严禁翻越隔离栏。行人闯红灯、随意穿越道路、翻越隔离护栏、横过道路不走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并给予曝光。

电动自行车

严禁闯红灯;严禁逆行;严禁在斑马线上停车等候;严禁乱停乱放;严禁违规行驶机动车道。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一律现场训导;无牌无证、假牌套牌、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违法上路的,查证属实的,一律扣留车辆;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法载人、安装遮阳伞的,一律责令改正并依法从重处罚;严禁电动行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停放或临时停车。

交通安全关乎生命,树立交通文明意识,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是每一位市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能摒弃交通陋习,养成文明交通行为习惯,共建和谐、畅通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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