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周泉一行三人到市莲花山保护中心进行工作调研,围绕贯彻落实《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作情况进行深入了解。莲花山保护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胡建军,党组成员、副主任潘凌及相关科室负责人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保护中心领导围绕《条例》赋予的工作职责,从森林防火、巡查执法、生态修复、宣传教育、墓葬治理、莲花山保护规划和公园管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推动生态保护工作、党员和党支部发挥作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汇报。调研组就执法处罚、队伍建设等方面与参会人员进行深入座谈了解。座谈会后,调研组到莲花山保护范围桉树采伐迹地林相改造点、墓葬集中点、清明期间防火执勤点、古亭山防火瞭望台等地进行实地调研,并与一线工作人员认真交谈了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周泉组长对市莲花山保护中心贯彻落实《条例》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保护中心党组措施有力,部署周密,带领干部职工为莲花山生态保护工作做了大量工作。同时,也对今后莲花山生态保护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保护中心党组要带领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树立久久为功善作善成的思想。二是与莲花山保护范围属地政府及市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从违反《条例》行为的源头抓起、在问题萌芽期把工作做好。三是加强《条例》宣传,切实转变群众思想观念,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渠道,进一步提升《条例》知晓率。四是加强队伍建设,践行“实干者实惠、吃苦者吃香、有为者有位”的理念,打造一支莲花山保护铁军,不负市委、市政府和市民的重托,切实把莲花山片区生态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