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莲花山保护中心
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的公告
韦柳希:
我中心于2026年7月28日作出了《柳州市莲花山保护中心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柳莲保责停改〔2026〕16号),内容如下:经查,你在柳州市莲花山保护范围城中区桂柳路龙光悦府后山新建坟墓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现责令你限期改正:于2026年8月28日前改正上述问题,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和接受复查。具体改正内容及要求如下:迁移新建、扩建坟墓,恢复土地原状。逾期未改正的,本单位将依法处理。
因通过其他方式均无法有效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文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单位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柳州市莲花山保护中心
2026年7月28日
联系人:柳州市莲花山保护中心法规事务科
联系电话:0772-2880050 联系地址:柳州市城中区桂柳路168号
编辑:张鑫
校对:韦英丽
审核:文莉莉